500字的作文不小心写成5000字的了。。。
我和大部分的你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珍贵的事物。但是,我并不是一个人类,我只是一个羽毛球。我很幸运出生在作为羽毛球大国的中国。因为很多人爱打羽毛球,所以说制造羽毛球的手艺也相当的不错。我出生在上海,一个叫“李宁”的地方。我们这一胎十二个,我排行第五。上面有四个姐姐,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五个弟弟。我打出生以来就没见到过我的母亲,也许我也没有母亲。我们的父亲,也只是草草的见过几分钟,随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在我的印象中,父亲戴着塑料边框眼镜和蓝色的口罩,身上披着白色的工作服。就是这样一个冷酷的形象,而他也是这样冷酷的一个人,一句话也没对我们说过,就把我们塞到桶里了。
(其实人类放置我们的方式是错误的,想象一下吧,一个人得脸紧贴着另一个人的屁股。谁放个屁或者流汗,一家子跟着遭殃。更不说有的时候快速把大家插在一起。。。)
我算是拥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因为我小时候一直被关在球桶里。不通风也不通气,暗无天日,寂静的瘆人。还好是我们兄弟姐妹十二个一起被关在球桶里,要不我肯定会精神失常发疯掉。我们不需要食物,在桶中也没有时间概念。就这样,我们在黑暗中度过了很久很久的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大家都感觉桶摇动了一下。
大姐:“哎妈,兄弟几个刚感觉到了么?”
七妹:“姐,刚才那是什么啊。”
大姐:“是不是泥十弟弟又涨称了?走路都能卡着桶啊。”
十弟:“你个文盲别在这扯淡,那叫地震你懂不懂?”
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早都习惯他们的拌嘴。在兄弟十二个当中,我和腼腆的七妹算是话最少的一个。突然,桶剧烈的晃了一下。那种感觉简直和天崩地裂了一样。大姐和十弟也不敢放声了,毕竟这种情况我们都没有遇到过。
大姐:“十胖子啊,你最有文化。额咋感觉咱的桶在动啊。”
十弟:“我看。。。我看我们被放到购物车里了,被什么人买走了。”
十弟不愧是大学生,果然有文化。三十分钟以后,我们重新获得了光明。打开桶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长的和父亲很像,也许所有的知识分子类型的中年男子都这个样子。戴着眼镜,一脸胡子渣,中分头,略为有些白发但是能看出来已经染过了。我当时觉得有些失望,毕竟我还理想着能成为一个参加奥运会的国际大牌羽毛球。难道我的一生就要栽在这个大叔手里么?还好上帝还有一只眼镜是睁开的,他把我们兄弟几个送给了他的女儿,年仅十五岁。听大叔说,小姑娘一直很热爱羽毛球,只是一直没有正式训练过。他准备找一个教练训练训练,也好打出一些成绩。
她的名字叫大戈逑,学习优异,心地纯朴善良,长的也不错。属于那种德智体全能阳光少女。我们并不是他们的第一波球,她还有一桶耐克的羽毛球。在羽毛球世界里,耐克球属于贵族,羽毛球世界中的上流社会。我们老百姓阶层的李宁球,能有幸和上流混在一起,也算是一次稀有的机会。当然,大部分耐克球对我们都是厌烦和鄙视的,尤其是他们家的那个大太太。吃的和一头老母猪一样,还每天打扮的和妖精一样,没事就撇她那个扇子出来浪,捂着嘴斜着眼笑话大姐的说话口音。比如“乡下人就是没文化啊,普通话都讲不利索。”兄弟十二个都憋着火,好几次两家差点打起来。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出来劝架,当然上流也有好人,比如他们家里最小的那个女儿。
她不是中国人,拥有着美国血统,这也导致她有一个美丽的外国名字: Oppa-Gangman-Style,音译成中文的话,大概是:欧帕-罡曼-斯戴尔。由于太过繁琐,我平时都只叫她欧帕。我第一次和她相识,是在双方快要打起来的时候,我劝李宁方,她劝耐克方,可以说算是战友关系。为了感谢她帮我劝架,我后来邀请了她去永和大王喝一杯豆浆。当然,是秘密邀请的,因为耐克家族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娇生贵养的小公主和一个下流社会的穷小子一起出去。我本来想带欧帕去一些高档高雅的地方,比如星巴克什么的,但是那价格让我直接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吸着豆浆,我们两个谁都没说话。但是并不尴尬,因为我们身边还有几十来人吃的热火朝天。作为一个男毛球,我自然应该主动一些。
“豆浆好喝么?”
她微微点了点头
“第一次来喝豆浆么?”
她摇头
“要不要加糖?”
她点头
“还需要点别的么?”
她摇头
“哎我说你啊,你不能说话么?”
摇头
我摆出哭笑不得的表情,“好吧大小姐,我服了你了。”
她噗嗤笑了出来,“只有你敢用开玩笑的口气跟我说话哦。”
“你家里人从来都那样严肃的对待你么?“
她点头,随后说道:“其实我经常来吃这里。”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哦?为什么?”
她喝了一大口豆浆,接着说:“来换一下轻松愉快的心情。“
我问:“作为耐克家族的掌上明珠,生活会不快乐?”
她摇头,对着我眨眨眼:“其实我也感谢你劝架,不过不该问的还是不要问了,以后有空我们经常来一起吃,好么?”
这次终于轮到我点一次头。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欧帕成为了要好的朋友,虽然每一次都得偷偷摸摸出来。有好几次差一点被耐克家族的大管家抓到,但是每一次逃掉我们都会哈哈大笑。渐渐的,我对她的感情又有了一些变化。我感觉我喜欢上她了,我的初恋。
每个人都有第一次,而第一次谁都会怕,但是怕掩盖不了冲动。初恋是羽毛球和人类都会有的第一次,但是我还知道一种只有我们羽毛球才会有的第一次。(傻了吧,爷会飞=W=) 我们羽毛球是可以飞的。我第一次飞行是和大戈球一起。按照顺序,我是第五个飞的。我从小就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小鸟一样翱翔天空。哪怕不能自己掌握方向掌握力量,只是在空中滑翔我也满足了。我的父亲把我制造的很好,头部可以承受巨大的力量,羽毛也如同钢造的一般坚硬,足以撕裂一切阻挡我的气流。在这一点上,我好不输给耐克家族。品牌不一定代表实力。但是毕竟是我的第一次,还是有一些顾虑。比如被打的时候会不会很疼,落地会不会摔一个嘴啃泥等等。不过怎么能让耐克家族笑话呢。我装作冷静,不就是飞么,大概和人类学走路一样吧,都要跌倒都会痛苦,但是谁都逃不过的。我就这样被打了出去。速度不是特别快,但是风挂的我张不开眼。一点也不痛,就像有人往你屁股上轻轻扇了一巴掌一样。在那一刻,我成为了整个体育馆的最高点,视野非常开阔,虽然看不到什么特别壮丽的风景,但是也颇有一览众山小的意境。不到两秒,我就落了下来。和猫一样,幽雅地落到了地面上。家人都在为我喝彩,欧帕也露出罕见的笑容,对着我鼓掌。我想,飞也不是那么困难嘛。但是如果时间可以更就一点就好了。 羽毛球拟人,很有趣的设定呀
不过感觉结尾貌似还没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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