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算数教室's Archiver

wooocow 发表于 2012-1-1 23:08

咩哈哈~咱现在是版主了!!庆祝同时征集点意见~~

首先向自己表示祝贺。{:4_161:}
然后,既然咱接受了这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承担起了这么伟大的使命。那就得负点责任是不是。{:4_131:}
于是,下面是三条版规:
一.禁止发表无意义的帖子和无意义地回复灌水,转帖必须经自己手动编辑。
二.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和敏感词汇,侮辱他人。
三.禁止刷版,重复发帖,回复三连。
违犯者会有惩罚了哦。先给予警告,扣除相当分值。累积多次帐号也许就登陆不能了呢。{:4_157:}
其实的版规和处罚方法什么的慢慢会丰富,希望大家能帮忙想想哈,人多了考虑也周全嘛~
以上,希望各位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呃。。大家庭撒~

bdying03 发表于 2012-3-23 20:52

原来还有这种东西啊…

qq316154663 发表于 2012-3-23 22:00

0 0这是纳尼?我瞅瞅。。

zy719123 发表于 2012-3-28 19:16

我是路过的 !~

路过的不违规吧!~{:4_93:}

这个版规不是好久之前就有个类似的纯在吗?

神马不能挖坟贴啊 不能连续回复啊 记得在论坛看过!~ 难道我穿越回来了

squaler 发表于 2012-3-28 22:12

斑竹你是谁??{:5_198:}

wooocow 发表于 2012-3-30 23:53

我个人其实是比较喜欢无为而治的唷~
虽然隔了三个月被挖出来,我也很无辜的说。要不要给些惩罚呢~要不要呢要不要呢~~{:4_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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